我国《继承法》第七条规定:“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;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(三)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;(四)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”因此,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四种,除此之外的情形,均不构成继承权丧失的原因。
上一条: 管辖协议对合同转让的受让人有约束力吗?
下一条: 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受伤是否属工伤?